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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以案说险:八项权益心里记,金融消费更安心(二)

发布时间:2025/3/10 12:37:10

为全面贯彻落实监管机构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新华保险辽宁分公司近日全面启动2025年“3· 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聚焦“维护权益”主题,以“保障金融权益,助力美好生活”为口号,推出“五好”系列举措,精心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系列活动,全力奏响新华保险辽宁分公司“3· 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进行曲。

活动期间,新华保险辽宁分公司持续发布“以案说险”消费风险提示,普及金融消费者八项权利,提醒消费者提高消费风险防范意识,帮助消费者远离非法“代理维权”、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非法金融活动,有效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欢迎广大消费者关注。

03【金融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一、案例简介

李先生和王先生是两位具有相同年龄、职业、收入水平和健康状况的消费者,他们都在同一家保险机构购买了一份相同类型的寿险产品。按照该产品的设计,保费应当基于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职业风险等因素进行合理定价。在实际购买过程中,李先生发现他的保费明显高于王先生,于是提出疑问,经过调查,保险机构发现在职业风险评估时错将李先生职业风险评估为高风险。于是,他们立即进行了纠正,重新评估了李先生的职业风险,并对保费做出调整。

二、案例分析

案例中李先生投保时发现保费定价差异时及时提出,行使了公平交易权,保险机构错误地风险评估,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经过调查发现错误并立即纠正,重新评估并对保费做出调整,维护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三、风险提示

银行保险机构向消费者提供产品和服务时,应当确保风险收益匹配、定价合理、计量正确。在提供相同产品和服务时,不得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或者风险状况的消费者实行不公平定价。


04【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

一、案例简介

李奶奶匆匆到银行办理汇款业务,办理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李奶奶并不认识收款人,经询问得知李奶奶是接到电话称儿子在外地发生意外急需住院手术费,工作人员表示要帮忙核实事情真伪,方能为其办理汇款业务。李奶奶认为没必要,耽误儿子手术。

二、案例分析

案例中银行看似多此一举的做法,实则是在保护消费者的财产免受不法分子的侵害,保护其财产安全权。

三、风险提示

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审慎经营,保障消费者财产安全权,采取有效的内控措施和监控手段,严格区分自身资产与消费者资产,不得挪用、占用消费者资金。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合理设计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在办理业务过程中落实消费者身份识别和验证,不得为伪造、冒用他人身份的客户开立账户。

05【金融消费者的依法求偿权】

一、案例简介

客户孙女士因意外受伤住院,向购买意外险的保险机构报案。保险机构迅速启动理赔程序,客服人员第一时间指导孙女士准备理赔资料,如病历、诊断证明、费用发票等。收到资料后,理赔审核团队加急处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审核。在资料齐全合规的情况下,保险机构在 3 个工作日内就完成赔付,孙女士及时收到理赔款,缓解了因意外受伤带来的经济压力。

二、案例分析

案例中孙女士购买了意外险,因意外受伤住院时向保险机构报案,即行使了消费者的依法求偿权,保险机构根据合同约定给予赔偿,维护了消费者的依法求偿权。

三、风险提示

金融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非因本人故意或者过失而遭受人身、财产损害时,有依法向金融机构要求赔偿的权利。保险机构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及时作出处理,不得拖延理赔、无理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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