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以案说险:八项权益心里记,金融消费更安心(一)
发布时间:2025/3/10 12:25:04
为全面贯彻落实监管机构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新华保险辽宁分公司近日全面启动2025年“3· 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聚焦“维护权益”主题,以“保障金融权益,助力美好生活”为口号,推出“五好”系列举措,精心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系列活动,全力奏响新华保险辽宁分公司“3· 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进行曲。
活动期间,新华保险辽宁分公司持续发布“以案说险”消费风险提示,普及金融消费者八项权利,提醒消费者提高消费风险防范意识,帮助消费者远离非法“代理维权”、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非法金融活动,有效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欢迎广大消费者关注。
01【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
一、案例简介
王阿姨想在某保险机构购买保险产品,但因视力问题无法看清保险内容,也不了解保险相关的专业名词。工作人员耐心地给王阿姨进行解释,并准备有放大镜和老花镜给王阿姨使用,用鲜艳的马克笔勾勒重要的保险内容,一一向王阿姨进行提醒和讲解。在工作人员的耐心讲解和指引下,王阿姨成功购买了保险。
二、案例分析
本案例中,保险工作人员耐心地讲解、并对重要内容的提醒,维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三、风险提示
银行保险机构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有利于消费者接收、理解的方式进行产品和服务信息披露。对产品和服务信息的专业术语进行解释说明,及时、真实、准确揭示风险。
02【金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一、案例简介
王女士致电保险机构称其想要购买一份保险,但对购买哪一款保险产品不太清楚,想要咨询业务员。在接收到消费者的致电后,业务员小李和王女士相约时间面谈,小李对保险的相关险种及是否添加附加险等进行详细讲解,经过仔细沟通,王女士认真考虑后确认购买一份保险但表示自己不想购买附加险。最后在小李的指导下办理了投保手续。
二、案例分析
本案例中,业务员小李仔细向消费者进行了相关险种的介绍,并由王女士自主决定是否投保,维护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三、风险提示
银行保险机构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应当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一)强制捆绑、强制搭售产品或者服务;
(二)未经消费者同意,单方为消费者开通收费服务;
(三)利用业务便利,强制指定第三方合作机构为消费者提供收费服务;
(四)采用不正当手段诱使消费者购买其他产品;
(五)其他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情形
